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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
2014-12-24 13:07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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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
一、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。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。 德:主要考核遵纪守法、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。 能: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,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,业务技术提高、知识更新情况。 勤:主要考核工作态度、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。 绩: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完成工作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、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。 廉:主要考核廉洁自律、廉洁奉公情况。 二、年度考核标准 优秀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奉公,精通业务,工作勤奋,有改革创新精神, 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成绩突出。 合格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自律,熟悉管理业务,工作积极,能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工作任务。 不合格:政治、业务素质较低,组织纪律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;或工作责任心不强, 履行岗位职责差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;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。 (二)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。 优秀: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工作责任心强,勤奋敬业,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,工作有创新, 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,在科研、教学、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。 合格: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,工作负责,业务熟练,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,能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工作任务,无责任事故。 基本合格: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,政治、业务素质一般,基本完成工作任务,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,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。 不合格:政治、业务素质低,组织纪律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;或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行岗位职责差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。 (三)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。 优秀:政治思想表现好,模范遵守法律、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精通业务,工作勤奋,责任心强,确保劳动安全, 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成绩突出。 合格:政治思想表现好,自觉遵守法律、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熟悉业务,工作积极,无责任事故,注重劳动安全,能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工作任务。 基本合格:政治思想表现一般,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,基本完成工作任务,忽视劳动安全,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。 不合格:组织纪律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履行岗位职责差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;或工作责任心不强,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;或忽视劳动安全、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,发生严重责任事故。 “双肩挑”人员应对照其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双重考核标准,实行双重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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